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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子予实施细则

发布日期:2025-02-1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877

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子予实施细则

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子予实施细则

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子予实施细则

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子予实施细则

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

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

 

为保证新旧实施细则的平稳过渡,保障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(考生)的权益,特就课程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如下补充说明:

(一)202421日前注册并取得学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按以下要求执行:

1. 课程成绩要求

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,所有课程平均成绩≥70分;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≥70分。

2.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
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视为学业水平测试合格:

1)《第二外语》课程考试各学期平均成绩≥70分(仅限外语专业);

2)《大学英语》课程考试各学期平均成绩≥70分(仅限非外语专业);

3)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成绩≥340分(仅限非英语专业);

4)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PETS3)成绩≥60分(仅限非英语专业);

5)重庆市或四川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≥60分。

(二)202421日后注册并取得学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按本实施细则执行。

(三)2025630日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执行:

1. 课程成绩要求

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,所有课程平均成绩≥65分;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≥70分。

2.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
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视为学业水平测试合格:

1)《第二外语》课程考试成绩≥65分(仅限外语专业);

2)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英语(二)(00015)成绩≥60分(仅限非外语专业);

3)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成绩≥340分(仅限非英语专业);

4)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PETS3)成绩≥60分(仅限非英语专业);

5)重庆市或四川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≥60分。

(四)2025630日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按本实施细则执行。